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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珠交罚[2021]002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12月29日,在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北珠一路,当事人珠海捷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施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车辆营运证)行为,涉案车船号为粤C68219,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企业信用信息截图、车辆信息截图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21
    决定机关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周梦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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