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桂贵交执罚〔2021〕22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贵港市华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经营的桂R05613大型卧铺客车由其聘请的司机陆建晓驾驶,从贵港市汽车西站运输乘客到东莞石龙,在贵港市龙圣市场路口停靠,招揽3名乘客上车,贵港市龙圣市场路口不属于批准的停靠点。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执法录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3-04 |
决定机关 |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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