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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127
    违法行为类型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申请变更登记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一、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30
    决定机关 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隋英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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