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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萧综执〔2021〕罚决字第03-0258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7月28日15时27分,我局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浙江坤兴建设有限公司,在杭州萧山区北干街道兴议路萧政储出(2019)4号地块将地下室顶板上含有泥沙的污水抽出到大门口内侧,然后让其流出工地门口外侧,最终流到工地门口旁兴议路上的市政雨水井里。根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五)项的规定,该行为系将泥沙排入排水管(沟)内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1000元。处罚依据:《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8
    决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申屠德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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