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酸浆豆腐的制作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111071755.7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13729162A 公开(公告)日 2021-12-03
申请公布号 CN113729162A 申请公布日 2021-12-03
分类号 A23L11/45(2021.01)I;A23L11/50(2021.01)I;A23L33/00(2016.01)I;C12J1/04(2006.01)I 分类 其他类不包含的食品或食料;及其处理;
发明人 薛丽娜;陈伏禄;姚兴琴;沈青青 申请(专利权)人 浙江莫干山食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方圆嘉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陈明辉
地址 313000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中南西路99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酸浆豆腐的制作方法,属于豆腐制作技术领域,其技术方案要点包括以下步骤:醋蛾子培养:取大米和糯米混合之后浸泡5‑8小时,大米和糯米的比例为3:1,将浸泡之后的大米煮熟并放置进行自然冷却。该酸浆豆腐的制作方法,通过采用自制白醋进行豆腐点浆,在豆腐制作的过程中首次点浆用的成分为自制天然白醋,天然白醋采用自制的醋蛾子发酵而成,保证了豆腐制作过程中的无公害,避免使用带有有害物质的盐卤、石膏粉、葡萄糖酸‑δ‑内酯,采用纯天然材料作为点浆成分,现在市场上大多数食用醋都是勾兑而成,含有大量的防腐剂和添加剂,这些有害物质会慢慢侵蚀人体,长期使用这些添加剂制作的豆腐,会对人体的健康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