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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市监处〔2021〕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综合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和违法情节,建议如下:1.责令当事人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生产、销售有关商品;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210元。3.处罚款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1
    决定机关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