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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慈市监处〔2020〕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对于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罚款50000元。对于当事人生产不合格冷冻冷藏箱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0元,并处罚款2420元,共计2500元。以上共计罚没款52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07
    决定机关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冉伟宏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