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慈市监处〔2020〕2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于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罚款50000元。对于当事人生产不合格冷冻冷藏箱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0元,并处罚款2420元,共计2500元。以上共计罚没款525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07 |
决定机关 |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冉伟宏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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