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东阿市监处字[2020]5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在规划或者建设中,没有在广告中注明的|房地产广告中涉及面积的,没有表明是建筑面积或者使用面积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10 |
| 决定机关 | 东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 | 杜永祥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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