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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淄市监支处告 〔2020〕03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正常运行
    行政处罚内容 处罚款人民币五千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31
    决定机关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