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北旺族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3052307****758T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内民二初字第207号
    案号 (2020)冀0523执43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内丘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内丘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7-13
    发布日期 2020-09-20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河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河北旺族食品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内丘县晓亮建材有限公司砖款594 335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 043元,保全费3 642元,两项合计13 685元,由被告河北旺族食品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