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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佛交罚[2021]008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2月26日,粤E47171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运载混凝土在佛山市高明区S362线荷富路段超限行驶,经进一步询问调查,我单位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佛山市高明区班格混凝土有限公司货运源头单位有为车辆粤E47171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超标准装载、配载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询问笔录、《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等证据为证。
    行政处罚内容 佛山市高明区班格混凝土有限公司罚款贰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8
    决定机关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