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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税三稽罚[2020]779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圣石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你单位业务员(已无法联系)因业务推广业务取得武汉满裕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具的1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代码4200164320,发票号码40473622,发票总金额44300元,开票时间为2018年4月13日。该成本已计入当月的销售费用,你单位与武汉满裕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没有直接业务联系,上述发票已被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证实虚开。合计应补缴企业所得税6645元。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决定:对少缴的企业所得税处以50%的罚款3322.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5
    决定机关 杭州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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