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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开(消)行罚决字[2019]1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5
    决定机关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刘晓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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