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博罗县健君工程装饰部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2441322L5****727B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13民终4220号
    案号 (2020)粤1322执202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日期 2020-07-17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缺席判决如下:一、被告博罗县健君工程装饰部应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惠州仲恺东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000000元及利息(计算基数:本金3000000元;从2016年12月22日起按月利率千分之十五计算至2017年5月30日止,应扣除已支付的利息3元)。二、被告博罗帝都大酒店有限公司、黄伟灵对上述第一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利息。本案受理费32252元,由被告了博罗县健君工程装饰部、博罗县帝都大酒店有限公司、黄伟灵共同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