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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镇市监处〔2020〕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不合格的规格型号为YH5WZ-17/45的复合外套金属氧化物避雷器109只;二、罚款1053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0
    决定机关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柴斌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