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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川银监罚字(2006)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采取不正当手段违规发放投资性住房按揭贷款;冒用他人名义,采取不正当手段办理虚假按揭贷款。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06-12-01
    决定机关 四川银监局
    法定代表人 贺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