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兰市监案字〔2019〕JC01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①责令停止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杨梅浸泡配制酒的行为;②处罚款780元,没收违法所得330元,罚没款共计111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27 |
决定机关 | 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鲍婧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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