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烟芝综行执处字【2020】第710045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批先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6
    决定机关 烟台市芝罘区城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