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吉市丰国 简罚 〔2018〕 157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税收管理
    行政处罚内容 2017-04-01至2017-06-30增值税(商业(17%))、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3-16
    决定机关 吉林市丰满区国家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