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临漳县勇锋型材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42368****37X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427民初1070号 |
案号 | (2021)冀0427执1007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磁县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磁县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7-13 |
发布日期 | 2021-10-22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河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限被告临漳县勇锋型材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原告刘和平购煤款376681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12月19日起按年息6%计算利息至购煤款支付完毕之日止); 二、被告岳志刚对上述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950元,由被告临漳县勇锋型材有限公司、岳志刚负担。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