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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巴环执罚﹝2021﹞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施工单位未经环保部门审核同意,擅自进行夜间施工作业
    行政处罚内容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百零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予以处罚:(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勘探、施工、装修、装卸等作业,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3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