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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第22134110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上海佳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未按规定引导车辆有序进出和规范停放,维护停车秩序的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21年04月12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妙境路1328弄实施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未按规定引导车辆有序进出和规范停放,维护停车秩序的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笔录壹份;2、现场照片叁张;3、询问笔录壹份;4、当事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7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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