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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浦市监处字〔2020〕4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陆佰壹拾元整(¥:610元);2、并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伍仟陆佰壹拾元整(¥:561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07
    决定机关 浦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