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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明银保监罚决字〔2018〕3号
    违法行为类型 1.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超规定比例;2.违规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贷款用于垫资房地产开发项目;3.违规发放借名贷款;4.违规向无实际资金需求企业发放贷款;5.违规以贷收息;6.查封资产处置不尽职;7.收单业务管理不审慎。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5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29
    决定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张上志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