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明银监罚决字〔2017〕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规将自有资金借用通道滚动发放虚假委托贷款;异地公司类贷款管理不审慎,出现较大风险;关联客户授信管理不尽职,出现大额信用风险。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4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7-12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监会三明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张上志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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