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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甘州工商质监罚字〔2018〕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依法没收不合格“全棉活性床单”和“宜朵面巾”各1条;二、依法处以商品货值金额970元二倍的罚款即1940元;三、依法没收违法所得29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03
    决定机关 张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甘州分局
    法定代表人 马元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