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红鲵王油脂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杨潭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707585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鄂当阳民初字第01978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6)鄂0582执33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当阳市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6-02-23 |
发布日期 | 2016-03-04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湖北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湖北红鲵王油脂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15年10月10日之前偿还原告湖北当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0000000元及利息(从2015年4月9日开始按年利率7.4162%计算至还清之日止)。 二、原告湖北当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杨潭、施丹抵押给原告的房屋【房屋他项权证号:当阳市房他证玉阳字第2002447号,房产证号为:当市房权证玉阳字第00031688号、第00031689号】和土地【土地证号为:当阳国用(2011)第090101178号、当阳国用(2011)第090101179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10000000元内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三、被告杨潭、施丹在拍卖、变卖抵押房屋、土地的价款10000000元内优先受偿后仍有不足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