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武市监行处字〔2015〕第35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没收超过保质期的3袋“戚大姐黑花生”、2袋“茉莉花茶”; 二、罚款5000元(伍仟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5000元(伍仟元),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5-10-08 |
决定机关 | 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章亚红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