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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镇海综执〔2021〕罚决字第03-02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7月21日,被处罚人宁波瑞益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所属的车牌号为浙B0U176的重型自卸货车运载石粉,途经镇海区庄市街道宁镇路宁镇立交桥下辅道时,车辆所载货物有少量落至地面,导致块状石粉洒漏到城市道路上,洒漏面积共计1平方米。上述行为已构成在城市道路洒漏物品的行为,违反了《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九)项之规定,依据《宁波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参照《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宁波市综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相关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29
    决定机关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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