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陕府交执罚(治超源头)﹝2021﹞00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为货运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 |
行政处罚内容 | 违法为货运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责令其立即整改,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为货运车辆装载货物,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16 |
决定机关 | 府谷县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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