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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苏泰)应急罚〔2020〕9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教育培训不到位、预案管理不到位、现场作业管理不到位
    行政处罚内容 法定代表人和部分安全管理人员未经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未按要求及时对公司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归档;未对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作业条件及相关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外包队新员工朱小杨和耿璐的公司级教育及车间部门级教育学时不能满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3
    决定机关 泰州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