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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巴平市监处〔2021〕5119232000035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物品,罚款0.5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8
    决定机关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