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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建市管综市监罚处字〔2021〕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具体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2984元;2.没收召回的不合格产品642箱;3.罚款1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13
    决定机关 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