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昌吉市协恒苗木专业合作社 |
法定代表人 | 宦新生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5893476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新2301民初4397号 |
案号 | (2018)新2301执442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8-01-23 |
发布日期 | 2018-07-20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新疆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昌吉市协恒苗木专业合作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赵建霖、原告赵清元偿还借款970000元及利息116400元。 本案受理费9240元(缓交),由被告昌吉市协恒苗木专业合作社负担6800元,由原告赵建霖、赵清元负担2440元,原、被告双方须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向昌吉市人民法院交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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