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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延银保监罚决字〔202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核准新增持股5%以上股东,且受让人不符合相应出资人资格条件。
    行政处罚内容 对长白山农商行作出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长白山农商行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8
    决定机关 延边银保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杨艳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