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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延银保监罚决字〔2019〕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通过购买他行理财隐藏非标投资,未真实反映应收款项类投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责令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17
    决定机关 延边银保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霍猛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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