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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城交罚(2021)3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超重处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仟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1
    决定机关 南城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