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唐处〔2021〕130221210002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预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万元,责令停止使用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21
    决定机关 丰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金晶晶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