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徐处字(2018)第0420170018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10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04
    决定机关 徐汇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丁建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