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佛山茂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607MA****FE7E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0607民初648号
    案号 (2021)粤0607执441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10-09
    发布日期 2021-12-13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佛山茂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易居房地产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支付联动总包服务费5364960.72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以5364960.72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付);二、被告佛山茂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易居房地产交易服务有限公司赔偿307590.72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