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额罚〔2018〕1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所属期为2017年7月1日-2017年9月30日附加税及2017年4月1日-2017年4月30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罚款15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15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额敏县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