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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豫新交执法简罚(2022)第13011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行政处罚内容 禹州市宇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因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给予3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14
    决定机关 新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