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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余综执罚字〔2019〕第10090119101500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丰圣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涉嫌运输车辆未冲洗干净驶离建设工地案。
    行政处罚内容 案件名称:杭州丰圣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运输车辆未冲洗干净驶离建设工地案被处罚人名称:杭州丰圣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9月4日10时06分,当事人杭州丰圣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在余杭区瓶窑镇祥彭线“美丽公路”项目工地施工时,因工程车辆未冲洗干净造成带泥行驶污染路面。经现场测量,被污染路面长约5米。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送达《责令立即(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余综执责改字[2019]第0005655号),责令当事人于9月4日11时前改正违法行为。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后,当事人立即改正了违法行为。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违反《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项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十五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5
    决定机关 余杭区城市管理局(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