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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杨市监案处字〔2016〕第10020161026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公司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8-15
    决定机关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田国斌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