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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嵊综执〔2021〕罚决字第01-0087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建议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13
    决定机关 浙江省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