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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茂南市监罚字〔2021〕2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当事人作为广告主,为推广其种植的有机番石榴(又称番石榴)于2019年2月25日、2020年3月24日与广州市万齐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网站空间业务服务合同》,委托广州市万齐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代办“产品广告设计投放”业务,在当事人官网发布产品广告,合计广告费用4000元。上述广告含有“番石榴内含大量想维生素C、膳食纤维和钾、钙、磷等矿物质,营业价值极高,可以防止细胞受破坏而导致癌变,避免动脉粥样硬化的病变,还能维持人体正常血压和心脏功能。对糖尿病、高血压、肠胃不佳患者以及生长发育的儿童是最为理想的食用水果。”等内容的有机番石榴网页广告(http://www.gknygy.com/template/fruitshow.aspx?id=100000002961953),并于2020年2月25日在当事人网站上发布。当事人发布的上述广告中含有疾病治疗功能的用语和当事人在广告中使用的上述内容作引证内容,但未表明出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7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1
    决定机关 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