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和(消)行罚决字〔2019〕00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11
    决定机关 晋中市消防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