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邢处〔2020〕13200003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1300万元,罚款0.52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20
    决定机关 南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董志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