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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嘉处〔2021〕14202000045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05
    决定机关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