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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台市监案处〔2021〕5609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失效)
    行政处罚内容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第九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决定给予警告处罚。二、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扣押在案的压舌板6片;2.处以罚款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14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陈家斗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